[学涯中心公告]106学年度第2学期应届毕业侨生、港澳学生及外国学生(以下简称侨外生)申请毕业后在台实习
校内申请流程如下:
侨外生符合「大学校院侨生港澳学生及外国学生毕业后申请在台实习作业要点」第2点各款资格之一,并取得要点第3点规定之拟实习机构同意实习证明书,请于5/25(五)前,将「在台实习申请表」、「实习证明书」、「文件检核表」等相关表单(中文版请详附件二、英文版请详附件三)缴交所属学系。
详如请洽学涯中心宥萱 分机1796
校内申请流程如下:
侨外生符合「大学校院侨生港澳学生及外国学生毕业后申请在台实习作业要点」第2点各款资格之一,并取得要点第3点规定之拟实习机构同意实习证明书,请于5/25(五)前,将「在台实习申请表」、「实习证明书」、「文件检核表」等相关表单(中文版请详附件二、英文版请详附件三)缴交所属学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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