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创客中心使用原则】

  • 2016-11-09
【创客中心使用原则】

敬致 各位师长及同学:
您好,欢迎使用创客中心,使用原则如下:

一、此空间(创客中心)为校级空间,目前由室设系代管。
二、有需要使用的,欢迎至创意设计学院联合办公室(IF)向室设系申请借用,没有事先登记借用者,为维护他人权益,请勿使用。
三、请勿搬动原空间之摆设,若需要移动者,使用完请务必搬回原位。
四、使用完毕,请将场地恢复整洁,垃圾和其他东西一律带走,不可留在现场。
五、使用完,请将创客中心的灯关掉。
六、 以上使用规则若有违反者,将停止借用一个月。

非常感谢您的配合!
室设系敬上 2016/11/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