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依教育部规定,毕业典礼后仍应继续上课,毕业证书原则上至第18周结束后,符合领取条件者,始能于6/17(一)才能开始领取。
※符合领取条件:请先详阅「107学年度线上毕业离校手续查询作业」。
※请先自行确认修习总学分数是否已达128(含)学分。
二、 暑假期间领取时,请先电洽再至系办领取,以免扑空。
三、 同学未能如期毕业者,ㄧ定要办理新学期延修、选课及注册缴费手续,未依规定办理者,注册组将依「学则」规定,应予退学。
※线上申请延修:108年8月1日至108年9月18日下午5:00止,选课时间教务处将再行公告。
四、 如需请他人代领毕业证书,请先填写附件毕业证书代领委讬书。
※符合领取条件:请先详阅「107学年度线上毕业离校手续查询作业」。
※请先自行确认修习总学分数是否已达128(含)学分。
二、 暑假期间领取时,请先电洽再至系办领取,以免扑空。
三、 同学未能如期毕业者,ㄧ定要办理新学期延修、选课及注册缴费手续,未依规定办理者,注册组将依「学则」规定,应予退学。
※线上申请延修:108年8月1日至108年9月18日下午5:00止,选课时间教务处将再行公告。
四、 如需请他人代领毕业证书,请先填写附件毕业证书代领委讬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