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说明】为促进本校与中国医药大学校际合作,共享教学资源与提供学生多元学习机会,推动「与中国医药大学国内交换」制度
【申请时间】115年5月25日(一)至115年6月4日(四)止
【交换期间】申请交换期间至少一学期,交换期间等同对方学校(中国医药大学)学生,并依交换学校规范、规定办理
【学费】
1.交换学生依所属学校收费标准缴纳「杂费」外,需另依对方学校收费标准缴纳「学分费」。
2.依实际选课学分数缴交(1学分2,000元),至中国医药大学水湳教务处(台中市北屯区经贸路一段100号)陈小姐,打印缴费单缴纳。
3.可加保平安保险(以学期为单位,可先告知以利设定)。
【上课地点】中国医药大学各校区,请依申请之学系、年级校区上课(上课校区请参考网页连结)
【申请流程】
填写「亚洲大学与中国医药大学交换学生申请表」(档案如下)
→填写相关资料后,经家长或监护人签章(签名+盖章)
→申请表及各学系要求之资料(例:成绩单或自传…等)送至所属学系主管签核后,再送本校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
→由本校教务处统一送至中国医药大学审核
→中国医药大学将审核结果送至本校教务处后列册公告
【公告结果】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将于115年6月30日(二)下午5:00公告交换生审查结果
【相关资料】申请条件、申请表及法规等注意事项请参考附件
【注意事项】
1.选课 不受 9 学分限制,原则上仅能修读交换系所课程;如需跨系、跨年级课程需填中国医药大学「加修单」,并经授课教师核准。
2.若有其他问题,行政事务请洽询中国医药大学教务处 或 原就读学校学务处,修课疑问可请教交换系所之系办。
3.亚洲大学教务处洽询分机:3124、3113、6279、3122、6288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