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务处 - 重要公告】大三、大四申请减修学分相关说明

  • 2021-10-08
  • 黄明媛, Ming-Yuann Haung
请参阅教务处最新公告

1. 减修就是一学期可以不用修到16或9学分
2. 大三下以后才可以修少于16学分
3. 鼓励学生努力学习, 所以每学期应该要修满足最低学分的限制
4. 只要符合规定即可申请减修
5. 若申请通过 大三下可以只修10学分, 大四生可以只修一个科目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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