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务处 - 重要公告】大三、大四申请减修学分相关说明 2021-10-08 黄明媛, Ming-Yuann Haung 请参阅教务处最新公告 1. 减修就是一学期可以不用修到16或9学分 2. 大三下以后才可以修少于16学分 3. 鼓励学生努力学习, 所以每学期应该要修满足最低学分的限制 4. 只要符合规定即可申请减修 5. 若申请通过 大三下可以只修10学分, 大四生可以只修一个科目 联络:陈雅琪 分机:3111 信箱:cyc0587@asia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