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5学年度第1学期新生、转系生【学分抵免】申请公告
申请资格 :符合本校「学则」第二十条学分抵免申请资格之学生得申请学分抵免。
1.转系生 、转学生 (一律须办理学分抵免) 2.重考或申请入学之大学部新生。
3.经核准跨国内外学校修课且成绩及格之在生。4. 依其他法令应准予抵免之本校学生。5. 旧生:上述学生于入当期未办理抵免或有漏科目,欲申请补者。
学生提出抵免申请时间:
7/18(一)上午8:00至7/ 22(五)下午5:00
1. 请务必确认「欲抵免课程」均已输入系统,避免遗漏。
2. 请于成绩单及文件空白处加注「新学号」及「科系名称」,以利系所查核。
3. 需附缴文件请于期限内以挂号寄达或亲送至【所属学系(组)所办公室】。
(1) 历年成绩单正本2份。
(2) 其他证明文件。(如课程大纲、英文检定证明、退伍令等,无则免附)
申请资格 :符合本校「学则」第二十条学分抵免申请资格之学生得申请学分抵免。
1.转系生 、转学生 (一律须办理学分抵免) 2.重考或申请入学之大学部新生。
3.经核准跨国内外学校修课且成绩及格之在生。4. 依其他法令应准予抵免之本校学生。5. 旧生:上述学生于入当期未办理抵免或有漏科目,欲申请补者。
学生提出抵免申请时间:
7/18(一)上午8:00至7/ 22(五)下午5:00
1. 请务必确认「欲抵免课程」均已输入系统,避免遗漏。
2. 请于成绩单及文件空白处加注「新学号」及「科系名称」,以利系所查核。
3. 需附缴文件请于期限内以挂号寄达或亲送至【所属学系(组)所办公室】。
(1) 历年成绩单正本2份。
(2) 其他证明文件。(如课程大纲、英文检定证明、退伍令等,无则免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