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務處通知】105-2 申請【放棄】副修、輔系、雙主修作業

  • 2017-05-01
105-2學期申請 放棄 副修、輔系、雙主修相關作業流程(詳見附件)
1. 申請時間:106年5月15日(一)~106年5月19日(五)
2. 申請對象:
(1) 修讀副修、輔系、雙主修學程之學生,因故無法繼續修讀者。
(2) 畢業前仍未修畢申請之加修學程,但欲於本學期畢業之大四生。
3. 註冊與課務組複審後將於 5月25日(四) 下午5:00 前於「教務處」網頁上公告審核結果。

如有任何問題,請洽註冊與課務組 3122、3124,謝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