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檢送 107學年【學碩士五年一貫】申請相關資料,包含申請公告(含各學系甄選相關規定)、實施要點、時程表、申請表、五年一貫系統操作說明、審查結果回報表等。
5/06 (一)~5/10 (五)下午五時受理「107學年度修讀五年一貫學、碩士學位」申請(創設學院數媒所/視傳所/商品所)
二、 請協助張貼公告於各學系辦公室,並請轉知大一至大三學生授課教師於課堂上週知學生。
1. 各學系甄選標準及程序已放置於「教務處」網頁右方連結 (學碩士五年一貫),可請學生自行上網查看。
2. 幼教系、時尚系、室內系、不分系、聽語系、職能系與視光系雖無研究所,學生可申請他系研究所,請一併張貼公告,謝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