敬致各位師長、同學們好:
為完善經濟不利學生(身分定義如下說明)助學協助措施,訂定「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申請暨發放辦法」,從學生入學起,提供輔導所需資源及獎助學金,並以「學習取代工讀」之推動目標,使學生得以於就學期間同時兼顧課業與生活所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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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 實施對象(經濟不利學生)
● 符合以下其中身分別之在學學生:
1.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: (1)低收入戶學生 (2)中低收入戶學生 (3)身心障礙學生 (4)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(5)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2.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3.原住民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4.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5.懷孕學生、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經學校審核通過者§ 實施方式
申請本校「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」皆須完成以下3階段:
l 第一階段-每年度完成學習輔導單:欲申請本校「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」之學生,應先於每年度與輔導老師(含導師、職涯導師、指導教授等)諮詢,討論未來學習、職涯方向及規劃,完成【「學生學習輔導機制」之「學習輔導單」(點我下載)】,在A、B兩類不同學習方案中,各完成至少一項的學習輔導機制之獎助學金申請,即應完成【A類: 自我學習方案】搭配【B類: 適性發展方案中的至少一項學習輔導機制】並繳交至「起飛計畫執行辦公室(管理大樓1樓M103辦公室(7-11旁)」認證合格後,才能正式提出12項的「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」之申請。
l 第二階段-申請「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」: 依照每年度「學習輔導單」欲申請之學習輔導獎助學金之規劃,每年度完成至少2項不同的獎助學金之申請,並依各項「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」的規定,繳交申請相關之資料。
l 第三階段頒發獎助學金: 完成各項「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」之申請規定後,依規定頒發其獎助學金,如未依照每年度「學習輔導單」欲申請之學習輔導獎助學金之規劃,完成至少2項不同的獎助學金之申請,須無條件返還已領取之學習輔導獎助學金。
§「十二項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」類別
· A類: 自我學習方案(每年度皆須參加至少一次)
(一)積極學習獎助學金(審核單位:學生事務處)。【申請點我】
· B類: 適性發展方案(依學涯發展規劃選擇,可複選,但至少完成一項)
(一)技能檢定與證照培訓獎助學金(審核單位:教務處學生實務學習與輔導組)。【申請點我】 (二)課業輔導獎助學金(審核單位: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)。【申請點我】 (三)國際設計暨發明競賽獎助學金(審核單位:創意設計學院創意設計暨發明中心)。【申請點我】 (四)創意領導學習獎學金(審核單位: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)。【申請點我】 (五)職涯探索與輔導獎學金(審核單位:學生事務處生涯發展與就業輔導組)。【申請點我】 (六)就業面試獎學金(審核單位:學生事務處生涯發展與就業輔導組)。【申請點我】 (七)實習助學金(審核單位:教務處學生實務學習與輔導組)。【申請點我】 (八)英語文能力檢測獎助學金(審核單位:國際學院語文教學研究發展中心)。【申請點我】 (九)創業獎助學金(審核單位:產學營運處創新育成中心)。【申請點我】 (十)履歷輔導獎學金(審核單位:學生事務處生涯發展與就業輔導組)。【申請點我】 (十一)住宿書院學習助學金(審核單位:學生事務處書院與住宿服務組)。【申請點我】
§申請資訊網站 & LINE社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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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使學生得以於就學期間同時兼顧課業與生活所需,並以「學習取代工讀」,
敬請各位師長協助轉發給符合資格之學生。
敬祝 鈞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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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洲大學 學務處 ઈ起飛計畫執行辦公室ઉ
專案助理 徐鴻恩 先生
電話:04-23323456轉1793
地址:41354台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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